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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来相城 心想事成|免费!折扣!暑期放“价”,畅玩一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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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季花静静绽放,玉兰树亭亭玉立,鲜花和绿树相互倾诉着夏意(xiàyì)盎然的(de)故事。三五成群的孩童追逐嬉戏,不时有车辆进进出出……这是不久前在江苏省徐州市某小区(xiǎoqū)见到的景象。

站在小区门口(ménkǒu)的王素芳拿出手机,手机里留存着小区停工时(shí)的照片(zhàopiān),她滑动着手指让记者看那些照片,那时的工地是杂草丛生,萧条冷落。

王素芳是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(mínsìtíng)法官。看着手机里的(de)照片和眼前的景象,她(tā)对记者说,她很欣慰,也很感慨。她觉得,那个“先行判决”非常有必要,否则,真不敢往下想……

时间追溯到2021年10月,在一片(yīpiàn)欢乐的气氛中,徐州某房地产公司与浙江(zhèjiāng)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。

建设公司(gōngsī)作为(zuòwéi)总包单位,负责承建房地产公司一个住宅项目。该项目位于所在城市重要区域,建设之初,就备受当地政府和群众关注。

接下来的日子里,塔吊林立,项目有序推进,3幢(chuáng)花园别墅、8幢高层住宅的主体渐次矗立。如果一切正常,这本(zhèběn)是一次普通合作。

然而(ránér),2023年7月起,施工现场日益冷清,脚手架上(shàng)的工人们不知所踪。不时有购房者在工地外驻足观望,议论纷纷。

在购房者的议论声中,2024年4月,建设公司收到了房地产(fángdìchǎn)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函,让这起(zhèqǐ)合作顿生波澜。

“你方擅自停工,延误工期的(de)行为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,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,现我方提出(tíchū)解除合同。”在这份解除合同通知函中,房地产公司(gōngsī)详细列举了建设公司的停工次数、管理漏洞等,字里行间皆是(shì)不满。

法庭之上,建设(jiànshè)公司(gōngsī)对房地产公司的指责进行回应:“停工属实,但属于法律允许的正常停工;即使停工延误了工期,那也是房地产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多项(duōxiàng)违约行为所致。”

与此同时,建设公司(gōngsī)还提出7项反诉请求(qǐngqiú),第一项同样是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两家公司的施工合同。

在这起(zhèqǐ)施工合同纠纷案(jiūfēnàn)中(zhōng),除解除合同之外,双方对施工资料移交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、工程欠款支付、停窝工损失赔偿等争议,亦是剑拔弩张,互不相让。

面对(miànduì)厚厚的(de)卷宗和当事人的举证、质证,王素芳愈发感觉案情复杂:一是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(hétóng)能否(néngfǒu)继续履行,如果解除合同,如何确定施工方退场时施工界面和遗留建筑材料的质量及数量;二是如何认定工程未能如期完工的原因(yuányīn)及责任划分;三是如何认定建设公司反诉主张的工程造价。

在法官(fǎguān)会议上讨论案件时,徐州中院民四庭庭长(tíngzhǎng)潘全民谈道,这个案件最突出的问题是双方当事人均主张对方违约,导致合同已陷入履行僵局,不仅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迟迟难以兑现,同时因项目(xiàngmù)施工停滞、交付期限(qīxiàn)迫近导致千余户购房者集体权益受损。为此,我们必须厘清裁判思路,打破项目施工僵局推动复工续建,缓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和对立关系,避免(bìmiǎn)工程持续烂尾引发(yǐnfā)社会稳定风险。

翻看讨论记录,记者强烈地感到,对复杂的(de)(de)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hétóng)纠纷案件,如果找不到突围的方法,法官就会被案件拖住,当事人就会被案件捆住,当事人或是利益相关方就可能因此被压垮。

是依照传统审(shěn)判思路审下去,还是(háishì)“快刀斩乱麻”,尽快找到突围之道?王素芳开始思索。

合同规定的交房(jiāofáng)日期(rìqī)临近,小区仍然是(shì)停工状态,满目狼藉。王素芳多次到工地现场,见法官(fǎguān)来了,购房者如同见到救星一般,听到购房者的叹气和抱怨,王素芳心里很不是滋味,每次都要拍下几张照片(zhàopiān),那是让她心急如焚的照片,也是督促她必须尽快突出重围、加速办案的照片。

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情,一些购房者开始组建“维权群”,王素芳进入了群里。小区项目(xiàngmù)是否已经烂尾(lànwěi)?还要(yào)烂尾多少时间?怎样才能不让我们的血汗钱打水漂?我们要维权……一时间,“维权群”里群情激愤,还有人开始在网络(wǎngluò)上发声。

“一石激起千层浪”。随着越来越多网络声音出现,由该项目引起的对(duì)当地营商环境(huánjìng)的担忧,也成为合议庭需要重视的问题。

突围迫在眉睫。如何(rúhé)突围?

王素芳在合议庭合议时谈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(sùsòngfǎ)》第一百五十六条(liùtiáo)规定: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审理案件,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,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。

有合议庭成员谈道,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在审判实践中用得不多(duō),差不多是“沉睡的法条”。主要原因在于被告方(bèigàofāng)大多强烈反对先行判决,承办法官也担心判决后(hòu)出现新的证据,给后续的案件办理(bànlǐ)造成被动。

王素芳对记者说:“每当看到(kàndào)手机里的(de)照片,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(gǎnjué),如按照一般节奏审理,对法官而言,无疑是四平八稳(sìpíngbāwěn),可(kě)对购房者来说,那可能会是漫长的等待(děngdài)和煎熬。我常想,假如是我买了那房子,那真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。”王素芳接下来的话,让记者感到充满诗意,更有担当。她说,法律不是让时光倒流,而是(érshì)给未来开路。既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,就要积极引用,让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出它的价值和效能。

在梳理案件(ànjiàn)细节时,王素芳注意到双方对“合同解除”均无异议,是各自真实意思表示。那么是不是可以采取“先解除合同、施工方退场、项目尽快复工、有账慢慢算”的(de)先行判决策略,来化解这一(zhèyī)合同僵局呢?在又一次合议(héyì)时,王素芳说出(shuōchū)了自己的突围之道,合议庭有的人表示赞同,有的人说出了顾虑。

王素芳(wángsùfāng)觉得顾虑(gùlǜ)可以研究,但一定不能被顾虑束缚了手脚。为了衔接好先行判决与本案后续其他争议问题的处理,合议庭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(dāngshìrén)及监理公司到现场勘验,对已完成施工量和施工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核对,还分门别类制作(zhìzuò)了可接收再利用材料和施工方撤场(chèchǎng)自行处理材料清单。对于无争议部分,形成确认明细单,对于有争议部分,形成异议(yìyì)明细单,并明确异议内容(nèiróng)。王素芳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:阳光火辣辣的,还连续刮风,不时有强风吹来,风中裹着(zhe)尘土,让人睁不开眼睛,有人连续清点了三天。王素芳笑着说,大家戏称(xìchēng)在阳光下补足了钙,变黑了很多。

“这场纠纷如果按常规审理下去,新的施工单位无法进场,房地产公司(gōngsī)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,业主们也不会答应;建设公司则要承担设备租赁、人工留守开支等相关损失(sǔnshī)。对(duì)于双方来说都是得不偿失!”工地现场,王素芳对双方当事人说道。房地产公司和(hé)建设公司负责人(fùzérén)均表示同意王素芳提出的判决思路。

“先行判决”后的(de)春天

先行判决前的(de)相关工作(gōngzuò)完成后,2024年8月,徐州中院作出先行判决:确认双方施工合同(hétóng)解除。判决书中专门提到:对于因合同提前解除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、结算和清理等问题,在本案(běnàn)先行判决之后继续审理。

“合同一解除,新(xīn)确定的施工单位就(jiù)可以立即进场了,我们再也不用看着延期交房违约金越积越多(duō)而干着急了。”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很是激动。

“停窝工对于我们来讲,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。合同解除了(le),我们也可以安心开拓其他(qítā)项目了。”建设公司负责人同样欣喜。

法院判决生效后,停工许久的(de)工地(dì)重新热闹起来,新进场的施工单位第一时间恢复了施工,加班加点地保障房屋尽快(jǐnkuài)交付。千余名购房者也在业主群里沸腾起来,直呼“法院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,新家终于有了盼头”。有人(yǒurén)提议将“维权群”改成“维美群”,“维美群”的意思是共同维护美好家园,有人表示赞同。记者笑着(zhe)问王素芳,能否把自己拉入(lārù)群里看一看。王素芳同意了,在群里,记者看到不少家装分享、周边购物之类(zhīlèi)的信息。

短短数月后,项目剩余工程(gōngchéng)建设完毕。2025年初案涉一期房屋顺利交付,部分(bùfèn)购房业主已进行装修、入住(rùzhù)。此后,案涉工程二期的施工项目亦有序展开。

“此案适用先行判决(xiānxíngpànjué),真正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盘活两企、惠及多方’的共赢效果。”王素芳表示,对合同解除后果及双方其余本(běn)反诉请求,仍将由合议庭继续审理,目前正对部分(bùfèn)工程进行造价鉴定。

“本案通过先行判决解决无争议问题(wèntí),及时固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既避免了因全案审理周期冗长导致的资源虚耗,又为当事人提供了阶段性救济路径,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,彰显了司法(sīfǎ)权威与公正。该案是在复杂(fùzá)民商事(mínshāngshì)纠纷案中实现‘公正与效率’相(xiāng)统一的典型案例。”徐州市人大代表、中国矿业大学(zhōngguókuàngyèdàxué)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工办主任孙建华如此点赞。

在徐州中院研究室翻开相关资料时,记者了解到,短短半年时间,徐州法院已(yǐ)在34件案件中适用先行判决制度,推动多个项目工程续建,涉及(shèjí)标的额(biāodìé)5.77亿元,案件平均(píngjūn)审理周期较普通程序缩短60%以上。

徐州中(zhōng)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顾韬告诉记者,在(zài)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(hétóngjiūfēn)案中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,不仅能够通过层层限缩争议范围,及时打破僵局,高效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,促进矛盾纠纷梯次化解,也有利于推动工程复工续建,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,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。在此基础上(shàng),徐州中院将继续调研司法实践需求,在知识产权纠纷、道交纠纷、劳动争议、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(děng)领域主动适用先行判决,切实发挥制度(zhìdù)效能,展现司法担当。

据江苏(jiāngsū)省高级人民法院(fǎyuàn)(gāojírénmínfǎyuàn)民六庭庭长刘悦梅介绍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通常具有标的额大、专业性强(qiáng)、争议(zhēngyì)焦点多、本反诉交织等(děng)特点,且往往需要借助鉴定查明案件事实,审理周期相对较长。近年来,江苏法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(zhōng)依法适用先行判决制度(zhìdù),聚焦“矛盾症结”,巧用“分段解纷”,通过先行化解部分争议,及时(jíshí)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,打破施工合同履行僵局,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消除不必要的讨薪纠纷。接下来,江苏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先行判决制度适用机制,切实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高效、实质化解。
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1版(bǎn)

记者:郑卫平 | 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:褚红艳

见习(jiànxí)编辑:孙林林(sūnlínlín)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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