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王璞浮雕。 保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(shìwùjú)供图
抗日战争中(zhōng),涌现出一批小英雄。他们顽强拼搏,流血牺牲,可歌可泣,永远活在了人民(rénmín)心中。王璞就是其中的一位。
王璞,也作(zuò)王朴,1929年出生,是河北省完县(今顺平县)野场村人。七七事变后(hòu),战火很快烧到了王璞的家乡。
日寇(rìkòu)烧杀抢掠的凶残行为,让王璞幼小的心灵燃起民族仇恨的烈火(lièhuǒ)。他从小跟随父母参加抗日活动,11岁时被推选为村儿童团团长。当得知八路军是(shì)打日本鬼子(rìběnguǐzi)的部队,年幼的王璞梦想成为一名八路军战士。
王璞经常带着儿童团(értóngtuán),站岗放哨查路条(chálùtiáo),给八路军送信带路,开展拥军优属活动。他还在(zài)抗日小学的墙上贴上了一张《抗日公约》,要“誓同日本帝国主义斗争到底”。
为了对付日寇“扫荡”,民兵大搞(gǎo)地雷战,王璞不仅学习布雷,还(hái)学会了造雷。一次,他用自制的(de)地雷炸死一个汉奸,还协助民兵抓住了两个鬼子。
1943年春天(chūntiān),日军(rìjūn)对唐河两岸进行“扫荡”。作为八路军冀中军区后勤供应处,野场村成(cūnchéng)了日军的重点“扫荡”目标。同年5月7日,因汉奸告密,日军突然包围了躲藏着200多名群众的后石沟,并在山坡(shānpō)上架起了机枪,威逼群众说出八路军的枪支、弹药(dànyào)、粮食与服装的埋藏地点。
手无寸铁的老百姓(lǎobǎixìng)怒视敌人(dírén),始终没有人出声。恼羞成怒的敌人以对天鸣枪相威胁,惊慌的人群开始骚动。
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(dírén),年仅14岁的王璞表现得非常镇定,痛骂汉奸,并高声鼓舞群众牢记《抗日公约》,誓死不透露八路军消息,与母亲及(jí)百余名群众一同被敌人杀害(shāhài)。
为纪念(jìniàn)王璞,晋察冀边区政府授予他“抗日民族小英雄”的光荣称号,并立(bìnglì)了纪念碑。
(河北日报记者赵泽众整理(zhěnglǐ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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